放射性药物与核医学实验室主要从事放射性药物化学与核医学基础研究,是用于操作放射性同位素的特殊实验室。为了实验室的卫生、安全和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进入实验室要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首次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等人员,必须进行放射性安全防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出入放射性工作区域必须刷门禁卡。严禁携带食品及私人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
3、进入实验室时必须更换工作鞋或穿鞋套、着实验服。
4、进行放射性操作之前要打开实验室门口的安全警示灯,在实验室日志本上写明实验者姓名、实验日期以及使用何种同位素及活度。
5、做放射性实验时应首先开启通风,将所用物品放入托盘,标注上实验者姓名、实验日期及必要提示,并在相应的实验室、通风橱及防护箱中进行。如果实验一次做不完,请将自己专用物品及配制试剂放在相应的柜子里以备下次使用,公用物品放回原处,严禁将本实验室公用物品拿到别的实验室或自行带走。
6、动物实验(生物分布和显像)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将动物尸体、脏器等生物组织收集到垃圾袋内,贴上标签,注明实验人、实验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置于标记室冰柜内暂存,并将实验室台面、地面打扫干净。
7、进行碘标记实验时,要在指定的辐射防护通风柜内进行,该通风柜内的标记物品为专用,请勿随意取出,如有必要取出使用的,一定做好标示,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做完实验后,将台面、地面打扫干净,并监测是否有放射性污染。
8、实验完毕后,将实验室台面、地面、通风柜清理干净,将放射性废物按照半衰期的长短投放到相应铅垃圾桶内,使用到注射器的须将针头单独取下投放到锐器盒内;放射性液体废物投放到相应液体废物桶内;非放射性废物放到普通垃圾桶内。关好实验室的水、电、气以及通风,保证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
9、离开实验室时,必须监测身上是否有放射性污染,如果实验服或衣物有放射性污染的,须将相应物品留置实验室内10个半衰期以上,如果手部或身体其他部位有放射性污染的,须在放射性洗手池内清洗,直至污染清除才能离开,相应污染情况记录在登记表上,注明实验者、日期。
如违反上述规则,对实验者提出警告,若违反两次,将暂停进入实验室,需再次进行实验室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